国务院总理李强1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研究发展银发经济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政策举措,审议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、提升行政效能、推动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的指导意见,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,讨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(修正草案)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(草案)》,审议通过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(草案)》。
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此前指出,提出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草案,目的是构建一套科学、规范、有序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体系,主要方向包括完善数据质量的管理和强化法律责任等。
业内人士认为,与国际上已经成熟的碳市场相比,我国碳交易机制还存在一些短板,比如立法和顶层制度设计仍不完善,与交易机制相配套的财税、奖惩考核等政策待完善。此外,全国碳市场目前仅纳入火力发电行业,范围和规模有限;碳市场配额总量与碳达峰相关政策衔接尚不明确。因此,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亟需启动立法程序。
财联社记者注意到,去年生态环境部召开的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,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谈及《碳排放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条例”)时就已指出,《条例》的出台已到了最后阶段。
“碳排放权交易是一个新生事物,在相关制度出台的时候,生态环境部持非常审慎的态度。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碳市场的建设工作,《条例》多次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,立法机关也在抓紧推进,生态环境部门配合立法机关结合碳市场建设情况,总结地方经验、借鉴国外立法情况,提出了《条例》的草案,目的是构建一套科学、规范、有序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体系”,赵柯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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